关于调整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4浏览次数:6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试行调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的通知》(辽学位〔2014〕7号)文件精神,沈阳师范大学经研究决定,政治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不再为学位课程考试科目,调整后的成人本科生学位课程考试科目只保留外语一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语课程考试仍为全省统考,由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实行学位课程考试制度是统一学位授予标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成人本科生要于在学期间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毕业后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三、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必须与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相统一。

四、请各有关学院及函授站点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以免相关学生错过申请学位时限。

五、对于2014年9月份报考学位课程的考生,除外语以外的另外两门课程费用,将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领取外语准考证时间)领取。领取地点为继续教育学院312室。集体报名的考生请到组织报名的负责老师处领取。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