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2-25浏览次数:308

各函授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对高校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和《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成人继续教育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的工作建议为指导,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与各函授站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与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托“青书学堂”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在线课程资源,合理组织开展线上授课与线上教学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与质量。

二、具体要求:

根据我校继续教育网络教学+面授的教学模式的实际情况,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的教学做如下安排:

1、2018级学生的网络学习时间仍然在3月1日至5月15日,成绩考核采取作业或小论文(学习体会)等形式通过网络提交完成;专升本学生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毕业论文答辩相关安排视疫情发展情况待定,各函授站配合我院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确保2018级毕业生工作稳步推进。

2、2019级学生的网络学习时间仍然在3月1日至6月30日,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还是线下考试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3、2020级新生的网络学习时间定在3月15日至6月30日,学生的学习账号、密码等材料近期通知给各函授站,由各函授站再通知给学生。考试形式同2019级,另行通知。

4、2019和2020两个年级的面授课程一律暂缓安排,未收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的面授课程正式通知不能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任何形式的集中活动,有紧急或必要的事情可以通过微信、QQ、邮箱等形式进行沟通联系。

希望各函授站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合力,确保顺利完成本学期的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