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关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一、学位申请范围

20251220261月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成考)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66分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且查重率低于20%,AIGC检测低于30%。(维普数据检测,见维普自检查重使用说明)。

4、通过学位论文评审。

三、学位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学位申请书一份(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本科毕业新华社采集照片2寸照片2

4、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科学习总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6、毕业论文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7、毕业论文查重率、AIGC检测证明材料纸质、电子档各一份(维普数据检测报告,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内检测报告)。

四、申请材料提交

毕业论文电子版(论文要pdf版本,毕业论文要按照模板要求格式排版,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及其他申请材料:

成考毕业生申请材料交由教学点收集整理后统一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毕业生直接拨打电话024-86902244咨询办理(41-49日)。

五、时间要求

所有材料要求于2026415日前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注意:请用顺丰快递邮寄文本材料。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王老师,13842060355。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请事宜,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24-86902244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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