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始办于1954年,是全国举办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继续教育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教学单位。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招生管理办公室、非学历教育办公室等内设机构。继续教育学院依托沈阳师范大学优质特色资源,在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层次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设“高起专”专业4个、“专升本”专业11个。
多年来,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历史基础扎实,业界声誉良好。曾先后被《辽宁日报》社会舆论调查办公室授予“百行百业高信誉单位”;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学校”、“辽宁省高等学校成人学籍管理先进集体”。近年来,继续教育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获2018年、2020年、2022年“辽宁省成人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各一项;2024年、2025年连续两次获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信息化合作联盟和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表彰的“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3人获“继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我校是全国高师院校继续教育信息化合作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人社厅和沈阳市人社局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深入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学校第五次党代会各项任务目标,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不断作出新贡献。
(数据截止到2026年1月)
一审一校:王子靖
二审二校:刘占年、郑 欣
三审三校:张庆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