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5


一、学位申请范围

2026120267月获得沈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66分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合格,且查重率低于20%,AIGC检测低于30%。(维普数据检测,见维普自检查重使用说明)。

4、通过学位论文评审。

三、学位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学位申请书一份(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本科毕业新华社采集照片2寸照片2

4、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科学习总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6、毕业论文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7、毕业论文查重率、AIGC检测证明材料纸质、电子档各一份(维普数据检测报告,提交申请前一个月内检测报告)。

四、申请材料提交

毕业论文电子版(PDF版,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要求排版,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及其他申请材料:

成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材料交由教学点收集整理后统一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本科毕业生直接拨打电话024-86902244咨询办理(914-921日)。

五、时间要求

所有材料要求于2026925日前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注意:请用顺丰快递邮寄文本材料。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王老师,13842060355。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请事宜,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联系电话:024-86902244


       继续教育学院        

2026914日     

一审一校:王子靖

二审二校:郑  欣

三审三校:张庆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