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提高成人教育工作管理水平,激发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我校今年将评选一批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我校关于成人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成人教育工作,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3、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积极协助我校做好学费、书费的收缴工作,遵章守纪,没有给我校成人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二、评选范围:各有关学院、各函授站(教学点)承担我校成人教育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评选比例:各学院、函授站、教学点按在校生人数计算,每400名学生评选一名,不足400人的可推荐一名。
四、评选办法: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并填写《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后,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
五、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5月23日之前,各单位必须将《推荐表》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联系人:叶林 电话024-86902244
通信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110034
沈阳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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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学历 |
| 从事成人教育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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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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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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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继续教育 学院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使用A4纸。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