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专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31浏览次数:6

教育学专业

 

一、师资队伍

教育学专业为省级教学团队,现有专业教师2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8人,讲师5人。95%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多为“985大学”毕业或者访学经历。教师队伍结构稳定,实力雄厚,知识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实践能力丰富。

二、培养目标

教育学专业以新时期的教育人才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学生的素质教育,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高素质”的现代化教育人才。专业教育着重突出未来社会关于教育工作的学术科研、学校管理经营、社会教育就业以及心理辅导等能力要求,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专任班主任教师、教育科研人员以及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三、主要课程

课程包括专业课与选修课两大体系,专业课程以教育学、心理学为核心,主要课程包括有: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法学、学校管理学、教育科研方法、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心理学、教育评价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等。

四、培养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与文化修养,完成规定的公共通识课程;

2.掌握本专业要求的基础知识与理论,具有坚实的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基础,熟悉中小学各科所需要的理论知识,能应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

3.熟练掌握教师书写、教师口语、教师说课、上课、评课等教学技能,具有胜任教师职业的教师素质与能力;

4.掌握中小学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具有班主任管理的实践经验;

5.完成不少于6周的教育实习,不少于3周的教育见习;

6. 外语和计算机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水平。

五、就业方向

学员毕业后在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教研科研机构或者相关教育行业和领域从事学科教学与行政管理、中小学心理咨询及其他教育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六、专业建设成果

 教育学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丰富自身的理论研究能力和知识体系,在诸多方面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和资格。2006年教育学专业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示范性专业”。 教育学一级学科被评为辽宁省高水平建设学科,依托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组建的科研基地被评为辽宁省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近四年来,本专业教师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完成省级、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