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8

   各有关单位、函授站、教学点:根据省招考办《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4〕153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凡我校培养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考)本、专科在籍学生,均可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2.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申报中学、中职、小学、幼儿园科目一致或相近,高校教师资格证不在此报考。

  二、考试科目及费用

   考试科目:报考中学(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报考小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报名费:38元/科

  三、 报名时间地点:

   预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21日,报名时以班级为单位,按照附表填写,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311房间

   咨询电话:86901012

  四、报名需准备材料:

   正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和复印件、相关在学证明;自考生需出具准考证及准考证复印件。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中学)、教育学(小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心理学(小学)

  六、辅导和教材:

   1、辅导时间:2014年11月底开始,大约6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辅导费用:300元(两科) 3、辅导教材:每本45元,每套90元

 

 

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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