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类考生:
根据省招考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及《沈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5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方案》,现将我校艺术类考生加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科目
1、艺术设计专业(高起专、专升本)、美术学专业(专升本)加试素描、色彩;
2、音乐教育专业(高起专)和音乐学专业(专升本)加试声乐、乐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升本)加试朗诵、才艺展示
二、加试时间及地点
1、艺术设计专业(高起专、专升本)加试时间为11月6日下午1:00--4:30,地点在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
2、音乐教育专业(高起专)加试时间为11月6日上午8:30-下午4:30,地点在我校音乐学院。
3、美术学专业(专升本)、音乐学专业(专升本)、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升本)加试时间为11月6日,地点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其它要求
1、考生凭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加试。
2、美术类考生需自备画板、画具考试用品。画纸和画架由学校统一提供。音乐类考生着装要整洁、得体。
3、请考生于各科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相关地点做好准备。
四、学校地址
1、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255路、236路、141路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24-86894078
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朝阳市龙山街4段38号。
联系电话:0421-6681399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