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学校现占地面积1890余亩,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学校现有26个二级学院和23个校属馆部中心及附属机构,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电化教育馆设在我校。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拥有专任教师1592人,其中教授273人,副教授573人,涌现出一批国家及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全日制本、专科生2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930余人。现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师资及各类人才,为东北特别是辽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沈阳师范大学是全国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已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办学格局,具有独特的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也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先后被辽宁日报社会舆论调查办公室授予“百行百业高信誉单位”;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学校”,“辽宁省高等学校成人学籍管理先进集体”。目前,学校开设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16个,开办了高起专、专升本二个办学层次以及函授和业余两种办学形式,现有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10000余人。开设的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成人高校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招办的规定和要求,报名时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办法及报名考试时间
1、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7日至20日。报名网址为: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9日至23日。考生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上报名的各项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
2、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日期为10月29、30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免试生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在省里划定的合格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经申请可报名免试进入我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2、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的考生,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在省里划定的合格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经申请可报名免试进入我校专科学习。
3、免试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程序与其他考生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号,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我校联系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五、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及省里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需要专业加试成绩达到要求。
3、进档考生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考生录取后,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后方可取得学籍。
六、毕业与学位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信息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制与学费
我校专升本和高起专各专业学制均为两年半。各专业学费均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核定的标准收取。
八、招生咨询方式
1、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招生办公室: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11室)
咨询电话:024---86894078 网址:http://www.synua.com,邮箱:wzh868@163.com
2、沈阳师范大学在省内各部分市县设有函授站点,可授理招生考试咨询。(详见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网www.synu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