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合作办学单位:
近日,省招考办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6】17号)。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成人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成人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免试条件详见《辽宁省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委字【2016】17号)
二、报名办法与程序
1、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生预报名信息注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考生网上报名通过后,必须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2、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3、符合免试生报名条件(5)(6)条的考生报名程序与考试生相同,资格审查由所报考的学校在网上同步进行。
4、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学历(学籍)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9月7日至20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为2016年9月9日至23日。
考试日期为2016年10月29日、30日两天。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志愿填报办法
1、专升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2、我省招生院校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分别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向考生征集志愿。
五、我校成人教育的办学形式与办学层次
我校成人教育的招生专业(见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分为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种办学层次以及函授和业余两种办学形式,学制均为两年半。在校本部授课的招生专业均为业余形式,在校外授课的招生专业除艺术和外语类外均为函授形式。
六、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安排
依据省招考办关于艺术类专业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的要求,我校艺术加试拟定于10月中旬在相关学院进行,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www.synua.com)公布。加试科目请查阅《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七、我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1、各学院、函授站点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生源,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完成。
2、各合作办学单位要认真履行合作办学协议和规范办学承诺,严禁未经成人高考录取,提前发放录取(入学或报到)通知书,不准超出合作协议约定的招生专业组织招生;不准假借我校名义收取未经授权和物价批准的任何费用。在发布招生信息时,对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历类型、学习方式、收费标准、毕业证书类型等关键信息予以明确,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来误导、欺骗学生。
3、各合作办学单位应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认真核对考生有关信息,避免误报。相关单位应做好艺术类专业加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艺术加试工作顺利进行。
4、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合作办学单位的监管。对招生管理工作不到位、招生秩序混乱的学院及合作单位,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以及中止合作协议等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请各学院及函授站点按专业和层次将报考人数及考生名单上传给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