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成人高考 艺术类考生加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10

各艺术类考生:

    根据省招考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6】17号)文件精神,及《沈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6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方案》,现将我校艺术类考生加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科目

1、艺术设计专业(高起专、专升本)、美术学专业(专升本)加试素描、色彩;

2、音乐教育专业(高起专)和音乐学专业(专升本)加试声乐、乐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升本)加试朗诵、才艺展示

二、加试时间及地点

1、艺术设计专业(高起专、专升本)加试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00--4:30,地点在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

2、音乐教育专业(高起专)、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升本)以及除朝阳地区外其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升本)的考生,加试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8:30-下午4:30,地点在我校音乐学院。

3、在朝阳地区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专升本)、音乐学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加试时间为10月14日,地点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其它要求

1、考生凭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加试。

2、美术类考生需自备画板、画具等考试用品。画纸和画架由学校统一提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音乐类考生着装要整洁、得体。

3、请考生于各科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相关地点做好准备。

四、学校地址

1、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255路、236路、141路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24-86894078

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朝阳市龙山街4段38号。

   联系电话:0421-6681399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