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类考生:
根据省招考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7】19号)文件精神,及《沈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7年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方案》,现将我校艺术类考生加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科目
我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艺术类加试各专业学历层次均为专升本。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等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色彩。
2、音乐学专业加试科目为听音模唱、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加试科目为朗诵、才艺展示。
二、加试时间及地点
除朝阳地区以外的考生均在沈阳师范大学参加艺术加试。具体安排如下: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美术设计类专业加试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1:30――4:00,地点为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2、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加试时间为10月13日下午1:30――3:30,地点为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在朝阳地区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加试时间为10月14日,地点在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其它要求
1、考生凭2017年全国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加试。
2、美术类考生需自备画板、画具等考试用品。画纸和画架由学校统一提供。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需自备朗诵稿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音乐类考生要着装整洁、得体。
4、请考生于考试时间前30分钟到相关加试地点做好准备。
5、考生需在艺术加试前交纳艺术加试费,艺术加试费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学校地址
1、沈阳师范大学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255路、236路、141路到沈阳师范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24-86894078
2、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朝阳市龙山街4段38号。
联系电话:0421-6681399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