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教学档案检查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的办学行为,加强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保障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继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院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将对各函授站(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教学档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档案范围
我校继续教育近两年教学档案,包括近两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指导记录、期末考试试卷、老师评分记录名册等教学档案。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在12月份开始(利用寒假授课的在2020年1月中旬进行),与本学期2019级抽考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函授站(点)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进行复评,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沈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未明事宜请与教务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曾庆彪 王子靖
联系电话:024-86902244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