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教学档案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9-10-14浏览次数:209

关于进行教学档案检查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的办学行为,加强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保障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继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学院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将对函授站(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教学档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档案范围

我校继续教育近两年教学档案,包括近两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指导记录、期末考试试卷、老师评分记录名册等教学档案。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在12月份开始(利用寒假授课的在20201月中旬进行),与本学期2019级抽考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函授站(点)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进行复评,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沈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未明事宜请与教务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曾庆彪 王子靖

联系电话:024-86902244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