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0-08-19浏览次数:231

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过往惯例,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报名工作将于9月初开始。目前已进入招生工作最紧要关头,各函授站正积极努力,加班加点工作,争取有一个好的结果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104),对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成人教育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招生管理。各函授站应主动遵守国家及省教育管理部门有关成人教育招生政策。所招收的学生应是本单位直接组织的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势转移、下放招生的职责和权利,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招生或收费。

2、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函授站应优先使用我校统一印制下发的招生简章。未经我校许可,任何函授站不得私自以我校名义印制并对外公开散发招生简章。

3、如实向学生解读相关招生政策。各函授站应客观、真实、准确向学生及家长解读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学历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点、考试类型、证书名称、收费标准等,不得故意隐瞒。尤其不能故意误导、混淆成人高等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

4、其他未尽事项请按《合作办学协议书》及《合作办学单位承诺书》规定执行。

此次省教育厅的通知,在一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对全省成人教育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望各函授站要认真领会省厅文件精神,在遵规守纪的基础上努力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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