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线上加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63

沈阳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成人高考

艺术类专业线上加试工作的通知

 

 

各艺术类考生:

根据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2]4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方式

鉴于疫情防控需求,2022年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加试。(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附件“考生须知”)。

二、加试科目

1.美术学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考生需自备画纸、画板、画具、画架等考试用品。画纸统一要求为4开素描纸或4开水粉纸。

2.音乐学专业加试科目为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

选择声乐演唱的考生一律为清唱,考生本人不得使用手机、音箱等器材为自己伴奏。

选择器乐演奏的考生乐件自备。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加试科目为无配乐朗诵(是否脱稿由考生自愿选择,不做硬性要求)。

三、加试时间

1.美术学专业加试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4:0015:30。

2.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加试开始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3:30开始,直至结束。音乐学专业考生加试时间以不超过5分钟为宜,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加试时间以3-5分钟为宜。

四、试卷及评分

1.美术学专业考生按指定内容作答后,用辅机位手机拍摄作品照片,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以“身份证号+姓名”将照片命名后发送至86890351@163.com邮箱内,评委根据考生提供的作品照片进行评审赋分。

2.音乐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由评委老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在远程现场统一评分。

五、加试费用

考生需在艺术加试前交纳艺术加试费100元。缴费方式为微信转帐。收款人为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穆英老师。学校为每位缴费的同学开具正式收据。未接到我校正式通知前请不要轻易向陌生人缴纳加试费。

六、咨询电话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刘占年,电话024-86894078;音乐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加试联系人:杨海龙 15640252419 ;美术学专业加试联系人:杨桦 13624072306。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

网络远程加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成人高考艺术类加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一、平台及设备要求

1.加试选用“腾讯”会议平台,加试前考生须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加试,请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加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加试前1日(10月13日)按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加试正常进行。

2.主机位为智能手机或电脑,用于加试。辅助机位(二机位)为智能手机,用于监控加试环境。请提前为电脑、手机等相关硬件设备充电,确保加试期间各个设备正常运行。

3.请考生在主机位、辅助机位(二机位)设备上分别注册两个用户名,对应机位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主机位、身份证号+姓名+辅机位。

4.加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考试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手机作为辅助机位(二机位),放在考生侧后方1-2米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角拍摄,要保证考试全程中考生的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评委看到。

双机位摆放位置参考下图:







二、网络及加试环境

(一)网络环境

具备有线、无线(Wi-Fi)和畅通的4G网络中的两个以上,保证网络良好能满足加试要求。如使用电脑,建议通过网线接入网络进行加试,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正常运行。

(二)加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居家或者宿舍)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加试,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进行。加试期间,场地要做到相对独立,环境要整洁、明亮、安静,不逆光。手机请设置为电话“免干扰模式”。加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加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加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加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加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加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工作。

(三)加试时要注意个人仪表,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加试时,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加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四)在加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加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