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教育厅校外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312号)。为做好此次校外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完善材料。各校外教学点要按质量监测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尤其是附件1要求的佐证材料。相关材料需分类存档,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2、按时上报。因正值暑假,汇总材料、签字盖章等工作都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校外教学点严格按我校要求,认真细致填写相关表格,保质保量按时提交。
3、开展自查。各校外教学点要认真梳理办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形成简短的书面材料,上报给我校。
4、提高认识。各校外教学点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校外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积极的心态、扎实的工作做好此次质量监测。
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沈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9日